转发嵊州市新冠疫苗不宜接种者的门诊楼号及所带材料与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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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冠肺炎疫苗不适宜接种认定门诊的告知
广大市民朋友:
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,积极响应全民接种疫苗的号召,为方便广大市民朋友进行是否适宜疫苗接种的认定,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对设新冠肺炎疫苗不适宜接种认定门诊进行了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◆门诊时间:
每周一到周五(从7月16日开始)
时间:08:00—11:30,14:00—17:00,18:00—20:00。
◆地点:
门诊部2号楼三楼16诊室和17诊室(新冠疫苗不适宜接种认定门诊)。
◆患者需提供的资料:
*务必携带就诊卡及既往病历资料复印件*。
◆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:
包括:
1.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;
2.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
3.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
4.正在发病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;
5.妊娠期妇女。
◆患者就诊流程:
1.患者提前预约并取号后到新冠疫苗认定门诊(门诊部2号楼三楼16、17诊室);
2.提供既往病历资料复印件,由诊断医生给出诊断意见并填写新冠肺炎疫苗不适宜接种证明;无法提供既往病历资料的患者不予接诊;
3.于两个工作日后凭有效证件至门诊综合服务中心(